第一条(目的)
此条款旨在规定韩国国际友好协会(以下称“KICA“)提供各项信息服务的使用条件及程序的有关事项。
第二条(条款使用)
此条款适用于KICA网络提供的所有服务的使用程序及其他必要事项。
第三条 (术语的定义)
- ① “服务”是指 KICA在网络主页上提供的服务。
- ② “会员”是指此条款中同意设定使用服务所需要的账号与密码,享受KICA在网上提供的服务的人员。
- ③ “会员信息”是指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KICA程序中申请样式上要求提供的会员个人信息。
- ④ “ID“是指为进行会员识别和会员正常使用服务,经会员本人设定并由KICA认可的由4位数~15位数的英文字母,数字,或英文字母和数字组成的文字组合。
-
⑤ password是指确认是会员的密码安全以及是会员本人后,为各项信息的安全由会员亲自在KICA程序上6位数~15位数的英文字母,数字和特殊文字的混合组合的密码文字。
使用下列组合设置密码的情况下,将存在一定风险。
- 1. 账号和密码相同的情况
- 2. 使用身份证号码,家庭座机,手机号做密码,或存在4位以上连续重复的情况
- 3. 3位以上连续重复的情况
第四条 (服务类型)
-
① KICA向会员提供的服务类型如下:
1. 使用其他服务及提供信息
- ② 当服务出现变更时,KICA应当根据第九条所述,将变更后的服务内容和日期告知会员;修改前一项内容后继续提供服务。
第五条 (服务使用条款的成立)
- ① 会员同意本条款的情况下,填写注册申请表(内容包括:id, password,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其他需要信息)后,此服务使用条款立即成立。
- ② 会员注册完成后,须向KICA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
- ③ KICA程序对id, password进行管理。
- ④ 此条款将以主页公开(www.kicaworld.or.kr)或其他方式告知会员后产生效力。
- ⑤ 会员若对新变更的条款若有异议,可申请终止服务和解除服务;KICA应在条款变更7日前通知会员,确认会员同意与否,会员未表决意向的情况视为同意。
- ⑥ 会员对条款变更应引起重视,因对变更后条款的不知情而导致的错误申请,KICA应根据本条款将申请表中的会员个人信息进行收集,使用?
第六条 (保护会员信息)
- ① KICA为保护个人信息尽量减少管理人员数量。
- ② KICA根据相关法令对会员个人信息进行最大限度对保护;将依法或根据KICA程序公开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对会员的个人信息保护
第七条 [会员信息对变更]
- ① 会员通过“我的主页”可随时查看,修改自己的个人信息;为对服务进行管理,不得对实名,身份证号码,账号等进行修改。
- ② 会员在申请注册会员时,填写的信息发送变更时,应在网上修改或通过邮件及其他方式告知KICA。
- ③ 若因未事先告知KICA而导致不利,KICA不予负责。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
① 会员使用KICA程序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 1. 以不正当手段使用其他会员的账号和密码
- 2. 使用KICA程序时,将会员信息复制,加工,复印,二次制作后用于演出,广播,展会,散播,出版或告知第三方
- 3. 损害他人名义或他人带来不利。
- 4. 侵害KICA的版权,第三人版权等其他权利。
- 5. 散播违反公共秩序或优良作风的信息,句子,图形,音频等。
- 6. 违反法律的行为。
- 7. 给服务器安装会使设备故障,感染病毒的行为。
- 8. 传送阻碍服务器安定运行的信息,或单方面散播广告的行为。
- 9. 违反其他有关法令的行为。
- ② 会员应对本人的id与 password进行管理;不得将本人的id与 password转让或租借给第三方;会员应对id与 password的管理疏忽导致的问题一律自行负责。
- ③ 会员在使用本人id的过程中出现错误时,应即使变更password并通报KICA。
- ④ 会员在变更个人信息时,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向KICA通报。
- ⑤ 会员须遵守本条款以及相关法令的有关规定。
- ⑥ 会员须遵守KICA的各项公告事项(包括个别限制使用的事项)。
- ⑦ 未经KICA的许可,会员不得将使用权限和合同上授予的身份转让或赠与第三人;不得将其作为担保。
- ⑧ 会员必须继续实名注册,盗用他人名义的情况下将不受法律保护并且将依法接受处罚。
第九条 [会员须知]
- ① KICA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会员下发通知。
- ② KICA向全体会员下发通知时,将会把相关通知上传KICA公告栏并保留七天。
第十条 (服务的使用与转让)
- ① 未经KICA同意,会员不得将使用权限以及合同上授予的身份转让或赠与第三人;不得将其作为担保。
- ② KICA为了确保账号安全,服务的顺畅会通知会员变更ID;会员若没有及时变更密码,该账号会被暂停使用,直至密码变更将会恢复使用。
- ③ KICA根据本条款第二项,对没有及时变更密码的会员,KICA可进行变更。密码变更后应在7日内通过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会员。
第十一条 (解约与使用限制)
- ① KICA将依次处理会员的服务申请,会员想要解除服务合同时,可通过KICA主页或KICA内定的方法进行解约申请;解除合约后,KICA会将会员信息删除。
-
② 申请过程中或使用过程中,若出现下列情况,KICA可对其的使用进行限制或强制使其退出。
- 1. 将会员的账号或密码泄露给他人,或盗用他人账号或密码的
- 2. 故意妨碍服务运行的
- 3. 未使用实名注册的
- 4. 同一人注册两个账号的
- 5. 故意破坏公共秩序和良好风气的
- 6. 蓄意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 7. 损害他人名义的
- 8. 传送广告类信息妨碍服务的稳定运行的
- 9. 使通信设备故障或肆意散播病毒的
- 10. 侵害KICA或其他会员的知识产权的
- 11. 使用服务信息或许的信息,在没有获得KICA的同意下,不可复制用于商业用途
- 12. 会员在公告栏上传黄色刊物或散步黄色网站地址的
- 13. 违反本条款以及KICA规定的其他相关法令时,将终止提供服务的
- 14. 破坏Stalking或其他用户的
- 15. KICA的申请表中会员信息不完整的
- 16. 以蓄意犯罪为目的而申请服务的
- 17. 以营利为目的而申请服务的
- 18. 自行退出的会员将不接受再次注册
- 19. 发布主观性强的文字影响其他会员
- 20. 其他违反条款的情况
- 21. 又散播病毒嫌疑的,或发布广告类信息的。
- ③ 由于本条第二项中的事项而造成的损失, KICA有义务进行赔偿
- ④ 对于因违反本条第二项KICA采取的相应措施,会员根据KICA规定的程序可进行异议申请,异议被接受的情况下,KICA会重新开启服务
第十二条 (公告管理)
-
① 会员若上传下列内容至公告栏(包含会员间相互传达),KICA可对其进行删除。
- 1. 诽谤其他会员或他人;损害他人名义的
- 2. 违反公共秩序以及良好风气的
- 3. 被认作为犯罪行为的
- 4. 侵犯KICA的版权或第三人版权或其他权利的
- 5. 通过本条第二项规定的使用方针,超过KICA规定的公告时间的
- 6. 违反其他有关法令或是KICA有关方针的
- ② KICA对公告栏的使用可另立细则,会员应根据细则发布或删除公告信息
- ③ KICA在经过会员同意后,可对本条第一项的公告内容进行修改或删除
- ④ 为确保会员的个人利益,KICA不可要求会员在公告栏追加上传内容
第十三条 (网页责任)
- ① KICA可向会员公开其他法人的主页地址或资料的网址;KICA对外部网页和资料没有管理权限,因此对外部网页提供服务,资料的准确性和实用性概不负责;若会员在外部网页使用过程中发生了个人信息泄露,KICA不给予保护。
- ② 由于会员对外部网页的服务与资料信任,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损失,KICA将不对其负责。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KICA对下列情况下对会员发生的损失不予负责;若被判断为与KICA有关,KICA将会对其负责。
- ① 通信设备,电脑的故障,交易故障等客观因素导致服务终端或服务暂停
- ② 会员账号与密码由于本人管理疏忽而泄露给第三方
- ③ 会员的计算机操作或业务失误
- ④ 其他天灾人祸等不可抗力因素
第十五条 (版权的归属和使用限制)
- ① KICA制作的网页画面(文案及设计)的版权,其他知识版权归KICA所有。
- ② 会员通过KICA获得的信息,未经KICA同意不得出版,复制,电台以及以其他方式散播或让第三方汲取。
第十六条 (视同条款的效力与变更)
- ① KICA在具备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可对本条款采取变更;变更生效7日前湖通过初始化画面和连接画面进行公告。
- ② 使用条款变更时,KICA应提前向会员仅个别通知,会员同意后,将通过主页上对公告栏在变成生效7日前开始公告,会员若没有作出回应将被视作同意变更。
- ③ 对变更后条款有异议对会员,可申请退会;变更后的条款将在变更生效后适用。
第十七条 (违反条款时责任归属)
KICA和会员违反本条款时,各自承担责任,导致对方造成损失则需赔偿。
第十八条 [免责条款]
- ① 由于会员自身过错不能继续使用服务,KICA对此不予负责。
- ② 会员上传的公告,资料,以及通过KICA会员可获取的所有信息的真伪,信任度,准确性不予负责。
- ③ KICA对会员之前进行物品交易而产生的损失不予负责。
- ④ KICA对会员之前对纷争一律不进行敢于。
- ⑤ KICA 服务器等设备管理,检修,保修,替换或是软件对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系统故障,或是第三方恶意攻击导致的,或是韩国国内研究机关还未研发应对杀毒软件的病毒的侵入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对会员的损失将不予负责。
- ⑥ 第五项会员损失中,(1)会员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在填写或在传送中,保存的内容以及附件和其他信息的损坏和丢失(以下称 “信息的损坏或丢失”)导致的经济,精神损失(2)由于信息的损坏或丢失,会员试图使用本服务器与第三方的合约或其他法律行为等被迫中止或推延而产生的经济,精神损失包含在内,但不限于此。
- ⑦ 除第五,第六项外,KICA将不会对会员使用KICA服务过程产生的与KICA无关的损失负责。
第十九条 [会员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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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会员上传的内容中,若包含以下内容,KICA可立即删除并拒绝该会员注册。
- 1. 诽谤其他会员或第三人的,或村还他人名誉的内容
- 2. 违反公共秩序或良好风气的内容
- 3. 被视作犯罪行为的内容
- 4. 侵害KICA或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内容
- 5. 违背KICA准则的内容
- 6. 黄色刊物或黄色网站地址的内容
- 7. 相同或类似的内容重复的内容
- 8. 内容不符合公告栏特性,或违背交流宗旨的内容
- 9. 对KICA或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对内容和毁损他人名誉的内容
- 10. 其他违反相关法令的内容
- ② KICA对本条前一项中提及对事由只来,若有本条款规定对公告栏上传受限的其他事由都将依照本条处理。
第二十条 [服务中止]
- ① 在紧急系统检测,增加设备或更换设备等情况下,KICA可临时中断服务,新的服务若更优于之前的服务,可中断现服务。
- ② 在设备故障或服务器故障时,因不能继续提供服务,KICA可关闭一部分服务或中止服务。
但,上述情况应提前或事后通知会员。
- ③ 因天灾,战争等不可抗力等因素或通信设备公司停止服务的情况下,KICA可中止服务。
第二十一条 [提供信息]
- ① KICA通过邮件以及书面信件,向会员提供各项有必要的广告及信息。
- ② KICA为改善服务或为了向会员提供服务可以向会员获取个人信息。
第二十二条 [纷争调解及管辖法院]
- ① 发生有关会员信息纷争时,KICA与会员为能高效地解决,可向信息通讯网和信息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个人信息纷争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 ② 使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纷争而提起诉讼的情况下,由信息提供人所在办公地点所在管辖法院管辖。
经由规定本条款自2020年11月1日起生效。
最终更新日期:2020年11月01日